我国城市垃圾综合处理产业处于快速成长期

  • 泛略咨询
  • 2014-04-03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技术要求高,涉及面广,产业链复杂。由于目前,我国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主要由地方政府投资兴建和运营,因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主要基于主要集中在设备制造、工程建设(总包、分包和施工等)、以及部分上市的运营公司。
图1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相关的产业链
资料来源:泛略咨询整理
        中国生活垃圾处理尚处于快速发展期,增长空间巨大。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共有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677座,新增数量为49座,大量的县级行政区划内,多数尚无任何垃圾处理设施;2010年中国县级行政区划供给2856个,共建有448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平均6.4个左右县级行政区划才配套建设有一个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

        我国目前的处理能力主要以简单的垃圾填埋为主,而垃圾焚烧、垃圾综合处理能力相对不足,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2011年全国共有547个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厂,而垃圾焚烧厂和堆肥厂分别为109个和21个,其中垃圾焚烧厂数量呈现逐年递增态势,堆肥厂数量也整体呈上升趋势。在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方面,2011年底,中国建设有生活垃圾处理能力40.91万吨/日,主要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为主,占比为73.36%,而垃圾焚烧占比为23.0%,其它处理方式占比为3.6%。
图2   我国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构成情况
资料来源:《2012年国家统计年鉴》、泛略咨询整理

        近年来,我国已经制定和出台了大量的有关生活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与鼓励政策。这些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机制的建设,是保证中国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快速有序发展的基本保证。
2011 年3 月23 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会议指出,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且要通过努力,到2015 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

        2012年05月出台的《“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进一步将2015年中国设市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率规划目标上调到90%;并明确县城的规划目标为70%。

        上述目标的实现正得到越来越多的具体的政策支持。作为国内首部规范垃圾处理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经从2012年03月0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明确了“产生收费”和“垃圾分类”两项制度原则。对于北京的垃圾收费制度,早在该条例通过前的审议阶段便确定了生活垃圾付费的“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方式,并同时明确了所谓“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收费原则。尽管北京出台的该条例属国内首部以立法形式规范垃圾处理行为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在明确“垃圾分类居民有责”的同时也明确指出,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否则属于违法;但对于最核心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的具体的收缴方式,尚未给出明确的答案。

        此外,由2011年国务院批转了住建部等16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中,提出“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对于具体的垃圾处理费用的征缴标准,并未给出明确的计算公式,因此,客观上造成部分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的收缴机制的建设方面困难重重。

        中国生活垃圾处置收费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是固废处置大发展的前提。国内目前的垃圾处置的收费机制不完善,尽管国内已有相当部分省市开始施行生活垃圾处理费从水价征收,但受到地方水务企业的反对和缺乏法律保障。我们认为,上述争议是限制中国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中国水务企业和脱硫企业的发展历史经验可以从侧面佐证我们的上述判断。

        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可以分为垃圾收集、循环利用和垃圾处置等三个子板块。
图3   生活垃圾的收集、回收与处置市场
资料来源:泛略咨询整理
        
        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支持资源回收利用。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加快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推进餐厨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此外,国内还专门针对性的出台了一系列鼓励资源回收利用和循环经济相关的法规、政策。
表1   中国近年来出台的鼓励资源回收与循环经济的相关法规、政策
资料来源:泛略咨询整理

        结合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现状,我们认为,中国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将主要集中在通过以垃圾焚烧进行热能回收利用、餐厨垃圾中有机质回收利用为主。而更进一步的回收利用,有赖于垃圾分类的全面推广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的建立。

        现有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堆放、填埋、资源回收、焚烧发热(与发电)和堆肥等。综合各种垃圾处理方式的特点,我们认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垃圾焚烧的优势明显,应该是未来中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东部经济较为发达、人口密度较大地区的首要选择。
表2   不同垃圾处理方式的优缺点比较
资料来源:泛略咨询整理
 
        通过资源回收、垃圾燃烧等方式处理以后,在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垃圾的体积将减少75%以上,极大地减少了垃圾填埋对土地的消耗。我国人口众多,尤其中东部地区,人口稠密,人均土地面积处于较低水平;借鉴各国在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的经验,研究认为,在现有基础上减少垃圾填埋所占比例,提高资源回收、垃圾燃烧和堆肥等处理处理方式所占比例势在必然,积极看好垃圾焚烧在中国未来的发展前景。《“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规划到2015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5%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48%以上,上述目标远超市场此前的预期。而对应的中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将从2011年9.41万吨/日,增加到2015年的30.72万吨,累计同比增长242.7%。

        2011年3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加快存量垃圾治理。”2012年02月,发改委出台《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要求自2012年02月起,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这一指导价格普遍高于国内多数地方的目前执行的标杆电价,对于促进垃圾焚烧发电和规范行业运营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激励。
表3  中国上市公司主要的焚烧设备生产企业
(责任编辑:泛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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