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将在八省区试点建设区域医疗中心

  • 泛略咨询
  • 2019-11-08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联合印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在综合考虑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转外就医多,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等因素,选择在河北、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河南、云南、新疆8个省区开展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
 
  《方案》的预期目标为,通过3~5年努力,在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地区建成一批高水平的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和高水准的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培育一批品牌优势明显、跨区域提供高水平服务的医疗集团,打造一批以高水平医院为依托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作平台,形成一批以区域医疗中心为核心的专科联盟,相关地区重点病种治疗水平与京、沪等地差距大幅缩小,跨省、跨区域就医大幅减少,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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