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9条政策措施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 泛略咨询
  • 2019-07-09
       日前,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从加大要素供给、强化人才支撑、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强资金扶持等5方面,提出了19条具体政策措施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支持数据中心集约化、节能化建设,对符合规划布局,服务全省乃至全国的区域性、行业性数据中心,用电价格在每千瓦时0.65元的基础上减半,通过各级财政奖补等方式降至0.33元左右。
 
  优先支持数字技术企业在境外建立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视离岸人才引进使用数量和规模,经评审认定,分别给予500万、400万、300万元补贴。
 
  对获得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数字技术企业,山东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优先支持数字技术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新获批的给予最高3000万元贴息、奖补或股权投入。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对列入省级重点支持的“个十百”产业互联网平台,山东省财政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贴息、奖补或股权投入,列入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提高到3000万元。
 
  此外,山东省还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大税费优惠力度。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数字技术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地方“六税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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