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施药品采购省际价格联动机制

  • 泛略咨询
  • 2019-04-25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和配备使用政策的通知》,对控制药品价格不合理增长、降低虚高药品价格等作出了新的规定。
 
  《通知》明确,在自治区全区实施药品采购省际价格联动机制。即是对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新一轮药品招标采购入围产品目录内的品种,以生产企业提供并承诺确认的全国最低价格3省(指采取双信封制公开招标采购药品的价格最低的3个省、区、市,如少于3个省、区、市则取实际数)公布执行的有效药品入围价平均值作为基准,实施价格上下联动,价格联动调整原则上每年度实施一次。
 
  入围品种实施价格联动后,相关信息在自治区药品采购平台上公布,医疗卫生机构不允许进行二次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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