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2020年,陕西省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将基本建立,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将逐步完善,医疗健康信息在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居民之间将实现共享应用,医疗健康服务业全面发展,医疗健康服务供给更加优化可及、智慧精准,医患关系更加和谐,“互联网+医疗健康”成为社会服务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意见》指出,到2019年,省级医院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到2020年,省内三级医院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到2020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并逐步延伸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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