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的通知

  • 泛略咨询
  • 2018-11-20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一、推广网上办理。持续深化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协同推动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应用。二、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理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内部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审批”,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避免“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三、精简审批材料。全面清理各类审批材料和证明事项,凡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不再提交验资证明。四、优化审批条件。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3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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