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动汽车”产业现状 新增产能或达370万辆

  • 泛略咨询
  • 2014-05-29
        5月20日,山东省交警总队发布消息称,将从5月份起,集中一年时间在全省开展代步车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解决代步车非法生产、改装、销售、营运、上路等环节突出问题。

        此类代步车的主体,是一种被企业和主管部门称为低速或小型电动汽车的机动车辆。之所以冠以低速或小型二字,是因为此类车辆与通常意义上的新能源汽车或电动汽车有着本质区别:没有登上工信部名录。只有名录上的车型才能在车管部门挂牌后凭相应驾驶证件上路行驶。

        据山东省经信委此前公布的数据,目前全省被纳入统计范围的20家低速电动汽车生产企业,仅在2013年就生产了17万辆低速电动汽车,同比增长50.8%。而山东商报记者在对多个渠道信息做综合梳理后发现,山东省拥有低速电动汽车整车生产能力的企业至少有109家,如此看来,去年全省低速电动汽车产量或远超17万辆。

        通过查阅109家企业的具体信息,记者发现,在企业性质上,这些企业既有国企也有民企,还有的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在主营业务上,不少企业的“拿手活”是生产农用车、特种设备、塔吊、摩托车、玻璃钢制品;在区域分布上,上述企业主要分布在德州、聊城、潍坊、临沂、济南、济宁等6市,其中德州占了近半数,而除极少数位于各地经济开发区外,大多数企业都集中于乡镇。 (责任编辑:泛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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